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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习仁 2010年4月10日 本人于1997年10月开始修炼大法。2002年8月28日被非法逮捕,于2005年8月28日出狱。在出狱的前三个月,市610一伙败类对我進行了接二连三的精神折磨,我对它们承诺“不再参与讲真相的活动”。出狱后,户籍又找我谈话,并要我在谈话记录上签字,记录上有“不炼法轮功”的字样,我签了名。在此郑重声明:在流氓邪党迫害下的所有承诺和签字一律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8/2216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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