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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桂琴 2010年4月12日 由于我学法不深,做了不应做的事。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办社保的过程中被公安局强迫写了“不炼功保证”。实在愧对师父,愧对大法。声明:所写的“保证”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0/2218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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