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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曾寿芬 2010年4月15日 2001年我从北京回来后,所有人帮我写的“保证”和代签的名字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0/2218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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