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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喜荣 2010年2月 二零零九年,我到派出所去补办手续,派出所知道我炼法轮功,要我必须照像、按黑手印,不然不给签字办理,我配合了邪恶。它们问我炼不炼了,我说“现在不炼了”。声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1/221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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