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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玉芳 我是2001年12月被当地派出所抓走,进行强行逼供。在强行下,写下了保证书及其它的东西,还是不放并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期间,由于没能在法上认识,留下了污点。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法的话一律作废。 我一定会用我的全力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在讲清真象中做得更好。用大法给予我的智慧去走好最后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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