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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荣香 2010年4月13日 二零零一年春天,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由于法理不清,按了大手印。二零零三年,我又被非法劳教,写了“不炼功”保证。九九年八月,我被非法关在派出所期间,出卖了外村的一名同修,给该同修造成了很大损失。我错了,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2/2218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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