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法轮大法学员陈林林、芦米琴、洪冬荣、张撮孝、唐友钱、陈建宁
法轮大法学员陈林林、芦米琴、洪冬荣、张撮孝、唐友钱、陈建宁声明以前所写的所谓保证,一律作废,特此声明。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5/2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