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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东霞 2010年4月17日 4月13日上午,公安、派出所及单位负责人一起闯入我家,恶警先拿出“搜查证”,要我签字,强行收了师父的法像、经文及“法轮大法好”的日历卡片等,并叫我签字,我当时正念不足,签了名,配合了邪恶。我错了,严正声明:我给邪恶签的名一律作废。今后学好法,信师信法,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3/2220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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