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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瑞海 2010年3月11日 我是99年得法的。4.25后,因怕心,信师信法不坚定。99年7月在派出所的恐吓之下交了两本《转法轮》书,并写了“不炼功的保证”。99年在公安局的威逼下交了500元的不炼功的保证金,并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在2000年5月,因去北京上访说了一句公道话,被非法刑拘了一个月,回来时写了“悔过书”。2000年6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刑拘一个月,又写了“悔过书”,做了不该做的事。严正声明:以前在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及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4/2220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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