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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淑珍 2010年4月21日 2008年5月26日,公安人员在我家里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十四盘讲法录音带和三盘录像带,然后让我签字。我由于学法不深,法理不清,不会写字,就给按了手印。现在我明白错了,不应该配合邪恶。严正声明:我给邪恶按的手印作废。今后要加强学法,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用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成为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6/2222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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