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玉琴 2010年4月21日 2008年5月26日,公安人员在我家里抢走了两本《转法轮》和两本《洪吟》,然后让我签字。由于学法不深,法理不清,我给邪恶按了手印。现在我明白自己错了,不应该配合邪恶。严正声明:以上配合邪恶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强学法,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救度更多的众生,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成为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6/22222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