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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琳 2010年4月23日

    本人于2006年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方居委会在相关表格上写了“该同志未参加六四、法轮功组织”(中共邪党要求户口调动者由居委会出具鉴定,凡参与过六四及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均不允许進行户口调动),我当时未当面予以否决,而是默认了。现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8/222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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