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琳 2010年4月23日 本人于2006年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方居委会在相关表格上写了“该同志未参加六四、法轮功组织”(中共邪党要求户口调动者由居委会出具鉴定,凡参与过六四及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均不允许進行户口调动),我当时未当面予以否决,而是默认了。现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8/22235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