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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秀兰 2010年4月24日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我因在公路上向陌生人传神韵光盘被恶人构陷遭绑架,当天被送市看守所進行迫害。在看守所关押十九天后,邪恶把我送劳教所,在恩师的保护下,劳教所因身体状况拒收。邪恶的公安让我在“取保单”上签字,要当天释放我。我在最后一个环节上正念不强,配合了邪恶。回家后我深深的认识到做错了,我应被无条件释放。严正声明:我在“取保单”上签的字作废。我要在师父安排的正法修炼道路上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9/2223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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