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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秀华 2010年4月24日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七二零之后在邪党的疯狂迫害下,由于怕心,在单位和家庭的压力下,违心的向邪恶写了“不炼功”的保证,还毁了大法书。我未能堂堂正正证实法,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真是悔恨不已。零三年,在同修的帮助下,我重新修炼。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一定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9/2223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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