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雅琴

    我自98年8月份修炼法轮大法以来,身心受益无穷,知道大法叫我做最高境界的好人。在99年7月大法受到迫害时,我于99年10月14日到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回来后单位领导和派出所的民警逼我写保证,我不写他们就让我家的孩子代写的。我想他们这样做也是不对的。特此声明:孩子代我写的保证作废。我要坚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用正念清除邪恶,坚修大法紧随师。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5/2440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