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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孝莲 我今年55岁。因坚修大法被多次送镇政府的“洗脑班”进行强行“洗脑”,在高压逼迫和抄家、巨额罚款1万多元的情况下,违心的做了一个修炼人绝对不应该和不能干的事,在“悔过书”上按了手印。在此声明我所在“悔过书”上按的手印作废!我要重新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助师正法,坚定地维护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本人不会写字,由同修代笔。)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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