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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惕非 2010年5月17日 在2005年10月5号傍晚,我地户籍警来到我家,经过一番谈话之后,它拿出一张纸要我签个名。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信师信法不坚定,糊里糊涂就签上了名。声明:给邪恶的签名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40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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