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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艳荣

    我今年52岁,于97年3月15日得法,自7.22开始,我由于怕心,没能走出来,2000年2月1日因外地功友到我家来交流,公安局以所谓的“串联”为名将我抓到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半月,3月15日将我非法判一年劳教。在劳教期间,因坚持修炼,被打,用电棍电,在绝食抗议期间对我强行灌食等等,折磨了4个多月,后来起了执著心,从而被邪恶钻了空子,在理智不清的情况下写了“悔过书”。没能在法上认识法,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也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我声明以前写的“悔过书”全部作废。

    回来后,2001年6月18日由于接一个同修的电话,政保科科长等人借谈话为名,将我送进看守所,17天后,才放我,那时我只是想忍、承受,现在通过学法明白那是不对的,师父说:“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师父都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而我一味地承受,这不是默认了吗!

    我认识到应该写声明了,但内心深处的怕心和求安逸之心使我迟迟不能动笔。这是没有从根本上认识法,师父说:“如果自己的所为已不配是大法弟子时,那么大家想一想,在这开天辟地都没有过的慈悲与佛恩浩荡下,如果还做不好,怎么会还有下一次机会呢?修炼与正法是严肃的,能不能珍惜这段时间,其实就是能不能对自己负责。”这使我更加清醒,我一定要珍惜大法、珍惜师父给我的又一次机会,加倍弥补,“以法为师”,坚定修炼,重新走入正法中,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我一定遵守自己的誓约。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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