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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栗苗娟 2001年2月,在单位保卫处和我父亲的压力下,我违心地写了“保证”。事后痛悔万分。我向内找,明白是自己学法不深,修得不扎实,被情带动,以至做出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对不起在巨难中承受痛苦折磨的尊敬的同修。现在我郑重严肃地声明:在2001年2月,我向单位写的“保证”,包括一份医院证明作废。在这之前自己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我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精进实修,坚定对大法的正念、正信、正悟,做个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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