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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兴菊 2010年5月19日

    2010年5月17号在邪党区法院开庭时,我没有严肃的对待邪恶提出的邪恶问题,隐藏了怕心,配合了邪恶,没有为大法说一句话,更没有证实大法是正法。为此,我严正声明:自己在法庭上的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今后要多学法,精進实修,在法上提高,严肃的对待每一次的考验,正念正行,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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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224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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