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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学玲 2010年5月27日 在近期,社区开始查暂住证,我被迫把身份证号码告诉了社区。当地派出所由此查到我修大法,找到了我。在和恶警的对峙中,我的怕心又一次上来了。向邪恶说“不炼了”,并在它们做的笔录上签了字。严正声明:在自己怕心的驱使下,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2246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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