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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华琼 2010年5月27日 我是98年得法的。在邪恶的压力下做了对师父不敬的错事,烧了一本讲法书,写了“保证书”,叫别人帮着写了一份“修炼经过”,邪恶非法抄家时还说出了一位同修。现在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2246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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