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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俊秀、高华杰 2010年5月28日 2001年7月的一天晚上,我俩出去发真相资料时被人告发,被当地派出所抄家后送县拘留所一个月。此后我们所在单位每月扣发我们的退养金,平时还派人暗中盯梢监控。2004年初,单位领导找我们谈话,让写“不炼法轮功”保证书,否则就送我们去洗脑班,再不就判劳教。当时我俩正念不足,怕心重,妥协了邪恶,违心的在“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我们愧对师父的慈悲救度,也害了自己。严正声明:我俩过去签过的“释放书”、“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正念正行,走好师尊为我们安排的修炼路,加倍努力,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2246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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