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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兰 2010年4月18日 九九年七•二零,邪党疯狂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时,工作单位叫我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由于学法不深,悟性低,当时不知怎么办,就写了“保证书”,后来还把大法书烧了,从此非常后悔。慈悲伟大的师尊没有放弃我,在同修的帮助下,我于二零零八年又走進大法修炼的行列中来。严正声明:以前我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4/2248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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