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旺 2010年5月30日 我于2009年10月20日被非法抓捕到派出所,由于学法不深,正念不强,在邪恶做的笔录上签了字。我非常后悔,严正声明:给邪恶的签字作废。放下一切人心,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4/224822.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