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洪義
以前在劳教所向邪恶的妥协是错误的。以后真正“以法为师”,重新走上正法之路。“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师父经文《理性》)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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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