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和勤 2010年6月5日 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日,我利用清明节出去讲真相救度世人,被恶人诬告,七日被邪党公安局恶警非法绑架。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黑窝里受迫害期间,我所说、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过失,认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9/225023.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