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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源 2010年6月7日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晚,警察在我上班期间将我绑架到拘留所,隔一天欲非法劳教我,因体检不合格被拒收,回来后它们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放我回家,我在取保候审单子上签了名字。我现在认识到这是配合邪恶的行为,是认同邪恶迫害的表现。现严正声明:配合邪恶所签的字作废。做好三件事,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1/2252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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