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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碧珍 2010年6月7日 在邪恶疯狂打压迫害大法的初期,我在派出所写下的“不在大庭广众场合炼功”等话语,这些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严正声明作废。同时在今后自己要更加努力的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助师正法,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3/2252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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