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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兰秀英 2010年6月11日 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我出去发“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护身符,被邪恶利用的人撞见,被恶警非法绑架到邪党国安大队迫害。在邪恶的威逼下,我违心的“签了字”,这不是本人所愿。今特此声明:在黑窝里我给邪恶的“签字”和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决心洗刷污点,今后用心学好法,修好自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多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5/2254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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