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淑华
声明在做指纹签字后,邪恶之徒随意填写的那些说大法不好的话声明作废。自己加倍弥补,给师父和大法造成的损失,洗清污点,跟上正法进程,勇猛精进,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