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臣
我在劳教所、工作单位的压力下写的“保证书”和“三书”等,通过学法和交流,认识到这是极其严重的错误,后悔不已。今严正声明曾写过的那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