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伍恒如 2010年3月29日 我今年9岁。妈妈于2009年5月份被邪恶绑架在拘留所的时候,爸爸问我假如妈妈不“转化”怎么办?我按照爸爸的态度说:“如果她不‘转化’就让她关吧。”爸爸要我当着妈妈的面说:“先‘转化’回家再说。”我后来在妈妈的帮助下知道这些是不应该说的,是帮邪恶的忙,我当时不明白修大法是严肃的,不能背叛大法与大法弟子。还有我5岁的时候,外婆带我读《洪吟》的抄写本,我却用口水在字上涂抹,把字弄得黑乎乎的,这也是我不应该做的,请师父原谅。严正声明:以上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认真学法,做一个真修小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8/225568.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