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洪淑香
我因做真相被抓进看守所,我在妹妹给我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给自己修炼造成了污点,我严正声明签字作废。从今以后,好好修炼,用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勇猛精进,救度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