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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春英 2010年2月25日 我于2008年8月9日被邪恶绑架,在看守所关押1个月后又被劳教一年。在被迫害期间,我被迫写了“三书”,回来后又被派出所逼迫写了“不炼功”保证书,并签名、按了手印。严正声明:被逼迫所写的“三书”、“保证书”及签名、按手印等全部作废。坚定正念,信师信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8/225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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