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淑清
我在劳教所期间,由于有放不下的执著写了“三书”和“揭批材料”,给大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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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