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郭芳芳 2010年6月17日

    我十二岁得法。刚开始迫害大法的时候,去姥姥家,她问我“还学法轮功吗”?我生了怕心,小声的说:“早就不炼了。”我初中毕业后找工作,做那份工作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无违纪证明”, 派出所的人在“证明”里写了“没有学炼法轮功等”,当时我妈妈就回答说“没有”,而我默认了。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2/22578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