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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商崇霞 2010年6月20日 二零零零年底,街道、派出所、公安局开着警车去了我们厂,要把我带走。当时,厂领导告诉他们我平时表现很好,而且向他们做了“保证”。可是他们必须让我写一个“认识”才行,所以我用了常人那种很圆滑的手段写了“认识”。现在我悟到这也是一种妥协,也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严正声明:我所写的所谓“认识”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跟正法進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4/2258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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