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应河
在邪恶的迫害下,自己签过的名字、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继续尽全力勇猛精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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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1.27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