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淑珍
我在2001年3月被迫在电视上伤害过大法,现声明以前所做的不利于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努力挽回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