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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红红 2010年6月21日 二零零七年五月的一天,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第二天又到我家去非法搜查。接着又把我带到宾馆办洗脑班。在那里的最后一天,我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回家后,反复认真学法、背法,发现自己做事心强,没有好好修自己。如今,我已被迫害三次,但是都没过好关。我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同修。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6/2258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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