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翠环
过去在单位、派出所写的“保证”和不利于大法的话,现声明作废。法轮大法在我心中,我要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