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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艳平 2010年6月24日 我于1996年得法修炼。1999年7月20日邪党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我曾被邪党及其特务机关(公安局、国安大队)非法关押到看守所2次,非法劳教1次2年。2次在看守所都写了“保证书”。2008年5月7日又被非法抓捕,出卖了同修。2008年5月7日到 2010年4月17日,写了“四书”,又写了破坏大法、诬陷师父的“作业”。到期后,被当地政法委、国安大队强行囚禁在当地宾馆,写了一份“保证书”。声明:在邪恶对我的非法迫害关押中,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只走师尊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9/2261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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