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长福、江玉珍
我所写的对大法不利、不坚定、不坚信的话或事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