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朗永峰
我在过去邪悟中所做、所写的不利于大法、违背大法的话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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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