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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冬梅 2010年7月1日 我在2000年10月,在派出所写过“不去北京的保证”。在这以后不久,又因怕心、利益心重,在单位领导问我去北京干什么时,我却不敢证实大法。还有一次,有人告诉我,610、派出所的人要来我家骚扰,因正念不强、怕心重,我烧毁了部份大法经文、真相资料和一些交流文章。我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严正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7/226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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