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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树梅 2010年6月15日 在迫害初期,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法理不清,在压力面前,我写过“认识”;还交了法轮大法书籍;同时在单位拟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在此郑重声明:我所有不符合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决走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7/226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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