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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冶民 2010年7月7日

    本人于2003年至2006年曾被迫害、非法判刑3年,在压力下被迫抄写了“不炼功保证”。严正声明:本人在狱中所抄写的“不炼功保证”和其它“保证”,以及在派出所写的类似文字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1/226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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