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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海郁 2010年7月13日 我于98年参加学法、炼功,由于学法不深,在家人及学校老师的压力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今年我为考公务员,办理政审手续,我默认了学校辅导员及派出所开出的“不炼功、不参与非法组织”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作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配合了旧势力的迫害,给大法抹了黑。现严正声明:我所做过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8/2270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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