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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景珍 二零零九年,我在家中被恶警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因怕心签了字。严正声明:我向邪恶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尊安排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0/227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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